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最高法院9日發佈《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(2014-2018)》。綱要提出了45項改革舉措,是指導未來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。
  綱要要求,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;將林業法院、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;上級法院在重大、疑難、複雜案件較多的地方派出巡迴法庭;在知識產權案件較集中的地區設立知識產權法院;省級以下法院實行“收支兩條線”,收取的訴訟費、罰金、沒收的財物,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,統一上繳省級國庫。
  在審判方面,法官獨任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,不再由院、庭長簽發。完善法官等級定期晉升機制,確保一線辦案法官即使不擔任領導職務,也可以正常晉升至較高的法官等級。
  綱要還改革了法院考評機制,廢止沒有實際效果的考評指標和措施,取消違反司法規律的排名排序做法,消除不同審級法院之間的行政化。
  (原標題:司法與行政轄區將適當分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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